日前,经桐庐县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领导小组批准,桐庐县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与桐庐县百江镇双坞村等5个村签订了2018年《桐庐县农村自建房项目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相关村委负责做好如下四项主要工作:
1、保证有村主要领导负责,落实兼职工作人员和职责,按时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加大《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宣传贯彻力度,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并做好台帐记录。
3、确保本村行政区域内农村自建房项目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适时选择“农村危旧房改造、宅基地整理和下山集聚”等建设项目进行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示范试点。
4、根据《关于印发桐庐县村镇建筑工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桐政办[2011]185号)要求,加强本村建筑工匠管理,发放《桐庐县建筑工匠培训资料汇编》,配合做好农村建筑工匠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技术培训工作。
县新墙办负责对农村推新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目标管理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给予不超过6万元的补助或奖励。该项工作自省经信委《关于开展农村自建房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下发以来,桐庐县已连续三年选择不同的村委进行农村推新相关工作试点,促进了农村自建房项目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