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民政部令第23号《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和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关于缴纳2018年度会费的通知》(中循协发〔2018〕19号)的有关规定,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墙材革新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墙委会”)按此要求统一调整为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会费收取标准。为确保今年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和开展工作,经秘书处研究,请将2018年会费缴纳至墙委会上级单位(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一)常务委员单位(常务理事单位):3万元/年;
(二)委员单位(理事单位):1万元/年;
(三)会员单位(企业会员单位):4000元/年;
二、缴纳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缴纳2018年会费,未缴纳2017年会费的会员单位请一并补缴。
三、汇款方式
收款单位: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开 户 行:建行北京展览路支行
账 号:1100 1117 6000 5900 0030
联 系 人:范新华 兰静
联系电话:010-68588335/68583392
传 真:010-68583862
注:请各会员单位汇款后将汇款底联通过传真或邮件、电话、微信均可告知,以便及时寄送会费凭证。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