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墙改办以“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多项措施促进综治工作,确保机关工作秩序井然,工作环境良好,确保机关人员、财产的安全,为打造平安单位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一是成立了由郴州市建材科研所任组长单位,郴州市墙改办和郴州市散装办任副组长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联合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配备兼职工作人员。二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各单位一把手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单位 “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定期排查事故隐患。三是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制度,并悬挂在办公楼的醒目位置。要求各单位做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无被立案查处的违纪违法行为、无刑事治安案件、无黄赌毒现象、无涉邪教案事件、无非正常上访人员。四是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平安家庭的创建,促进平安单位的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精神文明氛围。
通过以上措施,有效维护了我办的安全稳定,提升了干部职工的生活品质,营造出平安、和谐、文明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