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墙改办专门下发《关于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通知》(甘墙办发〔2017〕8号),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精神,并提出相关要求,确保在取消墙改专项基金以后,继续抓好墙材革新工作。
通知规定,全省各市(州)、县(市、区)从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4月1日之前欠缴或已缴的,严格按照财政部通知精神执行。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墙体材料革新主管部门要按照财政部通知第四条规定,认真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本地区墙材革新工作,切实加强对墙材革新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机构稳定、人员充实;要积极和当地财政部门对接,安排墙材革新专项工作经费和扶持资金,保证各级墙改办依法履行职责,支持本地墙材革新工作发展。
通知要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取消,不是否定墙材革新事业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是表明墙材革新工作消弱、使命完成,各级墙改办的主要职责未变。各级墙改办要依照年度墙材革新工作要点,继续全面推动墙材革新工作。要依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7〕212号)精神,把县城“禁实”和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作为重点,依托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绿色建材推广、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将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使用推向深入。同时,要结合各地环保检查、产业结构调整、新墙材目录执行、能耗限额核查、采矿证土地证换发等工作,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将辖区内实心粘土砖企业关停并转,切实减少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确保我省到2020年所有县城实现“禁实”、部分市州实现“限粘”目标完成,并将“禁实限粘”工作向农村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