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并宣贯_靖安县墙材革新网工作委员会/中循环墙材革新工作委员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新闻

《吉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并宣贯

发布日期:2009-11-26 13:56:14   作者:本站

 

《吉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正式出台并宣贯

 

    近日,《吉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宣贯会及时在梅河口宾馆召开,各市州、县(市)墙改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长春净月旅游开发区、吉林珲春经合开发区墙改办主任及基金征管负责人等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为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吉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顺利贯彻执行,进行了详细讲解。会议由省墙改办邓秀明同志主持,首先由梅河口市经济局刘局长致欢迎词,然后由贾忠军科长进行具体讲解,讲解中重点强调了四项内容:一是建设单位应在建筑工程开工前,按照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二是无论何种材质实心砖及含有粘土制品墙材均不享受新型墙体材料的优惠政策;三是对全部使用《吉林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中所列的新型墙体材料、且材料已获得《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达到省建筑节能标准现行要求的建筑工程,全额返还已缴纳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否则不予返还;四是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今后各地区墙改办应重点开展第二十条中2-5条工作等项内容。最后会议由陈宇腾主任进行会议总结并重点强调今年一定要消灭零收费问题。该《实施细则》将为加强吉林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节约能源和保护耕地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栏目导航

北京加隆工程机械有限公司2018墙材展西安银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淄博捷达山东天意泉工机械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