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开展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专项整治行动
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是嘉善县作为今年浙江省首批“农村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目标责任管理试点县”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为了认真贯彻《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切实做好试点工作,近日,由县经贸局牵头,国土、环保、工商等部门参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的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7月份为自查自纠阶段。在为期一个月的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由经贸局领导带队,国土、环保、工商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于8月下旬和9月中旬两次深入粘土砖生产企业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先后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依法处罚违规企业3家,同时,对存在违法生产实心粘土砖问题,而且整改不力的企业,函告国税、国土等部门,联合采取相关措施严加监管。
从专项整治的情况来看,法制宣传、自查自纠和限制整改几个步骤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粘土砖生产企业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违法生产实心粘土砖的情况大大减少。值得一提的是,罗星街道的华阳建材有限公司、姚庄镇的姚庄砖瓦厂和天凝镇的嘉善麟溪新型建筑材料厂、开发区(惠民街道)的五星轮窑厂等企业,自从《条例》实施以来一直能够依法组织生产,检查现场没有发现实心粘土砖的实心土坯。原来烧制实心粘土砖问题比较严重的大云镇长胜砖瓦厂、干窑镇华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在这一次的专项整治中,经过督查整改,取得一定效果,现场只发现少量的实心粘土砖和土坯,联合检查组要求业主进一步加强整改,确保企业依法组织生产。
但是,检查组也发现,干窑镇的干窑砖瓦厂、亭耀砖瓦厂、西塘镇的昌云砖瓦厂等3家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依然存在比较严重的违法烧制实心粘土砖的问题,应当引起所在镇政府的高度重视。
根据全省农村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目标责任管理试点县的工作要求,嘉善县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强对生产实心粘土砖违法行为的监管。对整改不力的企业,将依法作出处罚。建议有关镇政府,切实按照善政办发明电【2009】53号《关于明确2009年农村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的要求,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加强对暂行保留下来的粘土砖生产企业的监管,教育业主依法组织生产,为全省农村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试点任务的圆满完成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