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召开征求《条例》修改意见座谈会
近日,江西宜春市召开全市经贸委分管主任和墙革办主任座谈会,会议的中心议题:一是向县级墙革部门征求《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修改意见,二是对新型墙材专项基金返退工作进行培训。全市经贸委分管领导和墙革办主任共20余人参加了本次座谈会,宜春市墙革办主任陈伟到会并讲话,市墙革办副主任易京京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10月份在靖安召开的全省墙革办主任研讨会的精神,并将《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发给参会人员,向各县市进行广泛征求意见。各县市墙革办从工作实际出发,结合《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很多有效的意见,并就墙革工作的发展也提出了各自有效的建议。
宜春市墙革办副主任刘杉结合《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江西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以及市墙革办在工作中积累的有效经验,向参加培训的各位代表详细讲解了进行新型墙材返退必备的条件、申报时需要的各项资料以及新型墙材专项基金返退工作流程。在讲解中,刘杉还针对在返退工作中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对培训代表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最后,宜春市墙革办陈伟主任就举办本次座谈会的目的和意义作了重要讲话,陈主任指出,召开本次座谈会是旨在进一步推动宜春市墙材革新的全面发展,各县市墙革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求《条例》的修改意见工作。他强调,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的管理工作是墙革办一项重要的工作,各县(市)墙革办务必要根据有关规定收好、用好和管好本辖区内的新型墙材专项基金,让专项基金真正成为推广应用新型墙材有力的经济杠杆。最后陈主任指出,明年国家和相关部委将对第三批全国“禁实”城市进行专项检查,请相关县(市)做好相关工作,以完美的答卷迎接国家部委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