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法制办经济立法处主持召开《条例》审议会
11月13日、12月1日、12月3日,省法制办经济立法处处长张兆军同志主持召开了《吉林省建筑节能与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处内审议会议,特别邀请省人大法工委经法处赵国伟处长、省人大环资委办公室杨丹副主任、省人大法工委经济处徐大程、省人大环资委李文武提前介入《条例》的审议。邀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节能科技处处长刘洪林处长、副延长杨晓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长于颖超副处长、胡大勇、省墙改节能办主任陈宇腾、副主任贾忠军及省墙改节能办相关人员共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