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公布农村新墙材推广管理办法
《农村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指出,为加快诸暨市农村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市人民政府与各镇、乡、街道办事处签订的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目标管理责任书,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全市27个镇乡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
1、机构建立、宣传发动、业务培训。
2、新型墙材生产数量、使用比例、建筑节能比例。
3、农村建设应用新型墙材示范村、示范户。
4、禁止生产、应用实心粘土砖。
三、评分标准
考核分定量与定性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定量分值为40分,定性分值为60分。评分标准见考核表。
四、考核办法
1、先由各镇、乡(街道)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考评,填写逢查打分表,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
2、 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根据各镇、乡(街道)进行考评。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分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成绩优秀的给予通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