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阴墙改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
近年来,江苏省江阴市墙改办贯彻落实《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从5个方面不断规范执法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使墙改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是抓梳理,进一步规范墙改执法。对照《条例》,对以往执法内容进行全面清理,同时补充完善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健全行政执法审批手续,完善执法程序,并在市法制办的指导下,建立网上审批执法运行系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使墙改行政执法工作得到有效规范。二是抓发展,进一步提升产业层次。为依法引导企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市墙改办认真把好新上项目审核关,凡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为提高全市新墙材产品质量,市墙改办通过专项基金补贴,对全市22家企业的混凝土砖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增添了电子配料系统和产品检验检测设备,使全市新墙材行业得到健康发展。三是抓管理,进一步发挥政策调控作用。按照《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新墙材产品认定管理,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严格专项基金管理,取消地方优惠减免政策,使全市建筑工程都纳入专项基金征收范围。与此同时,该市还加强了在建工程跟踪管理,尤其是加强重点工程和“禁黏”范围内在建工程监督与检查,以确保“禁黏”与“推新”目标的实现。四是抓服务,进一步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应用。通过政策服务,2009年全市新墙材生产企业享受增值税减免3000多万元,15个技改项目获得了专项基金补贴124万元;通过新墙材产品认定服务,全市已有20家企业获得新墙材产品认定证书,7家企业的申报资料已送省墙改办审核;通过信息服务,及时公布全市新开工建设项目,发布最新墙体材料价格,使新墙材企业及时了解市场需求信息,把握发展方向。五是抓队伍,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市墙改办不断加强墙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帮助执法人员深入理解《条例》各项条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策水平。与此同时,市墙改办还通过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实行了严格执法责任制和廉政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使墙改执法队伍素质得到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