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积极督促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随着《云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出台实施,我市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已迅速推开。目前,全市已有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24户(其中玉龙县6户,华坪县14户,永胜县4户),共设计年生产能力4.5亿块标砖,从业人员670人,其中华坪县2户(华坪县花椒坪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华坪县华月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砖厂),永胜县2户(永胜鸿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永胜茂源免烧砖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已获得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
由于丽江市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起步较晚,整个行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在企业发展、政策施行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不足。
一是企业规模小,到2010年未全市已登记调查的24户新型墙材生产企业,总设计生产能力为每年4.5亿块标准砖,平均每户企业每年设计生产能力仅有1875万块标砖。与《云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要求》中关于“≥3000万块标砖/年”或“单机单班≥3万立方/年以上”的要求相差甚远。
二是生产设施不完善,大多数企业使用手工配料,没有配备满足工艺所需的原料、配料计量器具;没有配备符合要求的检验设备和检验室;连续干燥养护环节不过关,养护时间短,养护棚不达标。
三是企业管理松散,企业没有建立起规范的管理制度。
四是对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和保养等认识不到位,需要进一步加强业务技能的培训。
近期市工信委深入企业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积极督促企业改进生产设施,加强日常管理,促进了丽江市新型墙体材料产业的发展。
一、要求已获得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的企业,要尽快完善生产设施、设备。配备具有计量功能的配料苍,实现产品质量的整齐一致;配备符合要求的检验仪器和检验室;建设符合生产规模的养护棚,加强养护管理,养护时间不足28天不得出厂。
二、要求所有新型墙材企业,要严把质量关,认真制定并实施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原料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安全文明制度和产品跟踪制度等企业生产经营制度。要求出售产品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强调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和实心粘土砖的使用区别。通过企业的规范管理,促进丽江市新型墙材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鼓励和动员还没有获得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的企业要积极转变思想,加大投入,加快改造和提升生产线,加强管理,争取尽早获得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
四、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投资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先进技术开发和生产砖类、砌块类、板材类等各种新型建材。
五、要求各区县工信局要积极向各区县人民政府反应情况,争取尽早设立领导协调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