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代表在淮安、无锡、南京视察新型墙体材料工作
《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施行已经两年,为充分了解和掌握《条例》贯彻执行两年来的基本情况,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于5月31日至6月2日赴无锡江阴、淮安市及涟水县、南京市及浦口雨花两区市视察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情况。
省人大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副主任陈胜海,省人大代表、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法工委副主任刘克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巡视员陈裕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张益新等领导认真听取了地方政府、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主管部门的情况汇报,了解了各地贯彻执行《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建议。
省人大代表们对各地《条例》实施两年来取得的明显成绩予以充分肯定,要求地方政府在抓好经济发展的同时,要重视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建设;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贯彻《条例》,如执法主体、专项基金征收退还及上解等;要提升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要求,加强监管,确保质量。对《条例》不够完善之处和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中的新墙材企业用地、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地方保护等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