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墙改工作新年更有大动作肥西县政府发出淘汰小轮窑令
近日,肥西县政府召开淘汰24门以下小轮窑工作动员大会,参加会议的有:24门以下小轮窑所在乡镇主要负责人,县经委、国土、工商、财政、安监、环保、建设、公安、质监、供电等部门负责人。会议决定: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24门以下小轮窑、无顶轮窑2012年3月底前全部拆除淘汰。会议要求:乡镇政府为淘汰落后产能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落实。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监管职责做好指导、监督、执法、协调和服务等工作。会议强调: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政府成立淘汰24门以下小轮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淘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有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确保淘汰工作顺利完成。二、摸底核实、公平公正。有关乡镇要进一步核实企业轮窑门数,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三、强化宣传、稳妥推进。有关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淘汰工作的积极意义,要把工作做深、做细,统筹处理好淘汰工作和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关系,及时发现矛盾、化解矛盾,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把“稳定”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四、部门联动、综合执法。对列入淘汰计划的小轮窑,墙改部门不予审验,工商、国土、安监部门不再年检、核发新证照;供电部门依法停电;所在乡镇不得再续签承包合同。对拒不淘汰企业,必要时依法强制淘汰。五、以奖代补,务求实效。县政府将对限期内完成拆除任务且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六、狠抓调度、严格问责。乡镇淘汰小轮窑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节能目标考核,实行严格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进度落后的乡镇通报批评并实行责任追究,严重滞后的挂牌督办。据悉,该批淘汰企业二十多家,拆除后将让出耕地或建设用地二千余亩,年节约标煤2万多吨,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排放数百吨;保护了土地、节约了能源、净化了环境。
肥西县经委 方维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