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赣州市贯彻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实施意见》,巩固“禁实”工作成果,提高新墙材企业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推进新墙材企业向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品牌化发展。近日,赣州市墙革办组织召开了市中心城区新墙材企业座谈会,决定从2012年3月1日起对市中心城区新墙材产品进行标识管理:凡产品销售到赣州市中心城区(含章贡区、赣州开发区、赣县、南康市凤岗镇龙岭镇,下同)的新墙材产品,须设立企业产品标识。
新墙材产品标识是指将企业有效信息,明确标注于产品上,用于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及产品认定,专项基金返退、产品质量监督及建筑工地使用管理中识别产品的一种标志。积极实施新墙材产品标识管理,对企业加快实施品牌战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推动新墙材产业科学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墙材产品标识是指将企业有效信息,明确标注于产品上,用于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及产品认定,专项基金返退、产品质量监督及建筑工地使用管理中识别产品的一种标志。积极实施新墙材产品标识管理,对企业加快实施品牌战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推动新墙材产业科学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讯员 赖学军 王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