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在全社会倡导绿色环保的历史长跑中,浙江主动抢跑。
至“十一五”末,浙江已累计设计节能建筑2.5亿平方米,建成节能建筑1.3亿平方米,形成了年节约标准煤374万吨、减排二氧化碳 935万吨的能力。
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提出的“积极发展绿色建筑”的要求,“十二五”期间,我省将继续推进新建建筑全面实施节能设计标准,到2015年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增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以上;继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既有高耗能建筑节能改造率达到50%以上;大力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应用建筑面积达到5000万平方米以上。争取到“十二五”期末,在全国率先基本形成绿色建筑发展体系,推动建筑节能实现从节能建筑到绿色建筑的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