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新材专项基金的杠杆作用,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健康发展。福建省新材办根据《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申报的通知》(闽经贸原料〔2012〕325号)精神,自2012年6月开始,分三阶段开展新材专项基金补助项目资料汇总、专家评审及现场验收工作。在对申请补助项目的企业及资料进行整理汇总的基础上,我办邀请有关专家及省经贸委相关处室于2012年11月份完成专家评审、委相关处室综合评审工作,并于12月初开始,由省财政厅牵头对南平、三明市经审查同意推荐的补助企业进行为期一周的现场验收。综合评审结果上报福建省经贸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后将予以落实。
为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国务院从1992年开始,设立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征收。20年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在扶持新型墙体材料项目的科研、开发、引进、新建、扩建、改造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工程项目,以及推广应用试点和示范工程建设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国务院从1992年开始,设立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征收。20年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在扶持新型墙体材料项目的科研、开发、引进、新建、扩建、改造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工程项目,以及推广应用试点和示范工程建设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