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指导意见和规划,充分发挥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引导和调控作用,围绕新型墙体材料企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和利废节能降耗,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管理、促进清洁生产,全面提升新型墙材企业发展水平,确保我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高效、规范使用。南昌墙办出台2013年重点补助措施。
申报项目补助原则按符合《南昌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助暂行办法》规定中的申报条件,给予一次性补助。符合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技术装备、工艺水平、扩大产能产量等生产性补助项目条件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可申报本年度重点补助。
重点补助的生产项目按符合以下四项条件进行。一是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扩大产能并进行了技术装备改造、提高自动化、机械化水平,主动兼并重组,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企业集团;二是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建立完善质量控制体系,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建立健全实验室、化验室并配备必要的实验仪器和专职人员,产品实行了标识,自动码坯、打包和装卸;三是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创新研发,提高产品档次,填补我市空白,利废节能降耗效果显着;四是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通过省工信委根据《江西省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并实施相应方案。
重点补助的生产项目按符合以下四项条件进行。一是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扩大产能并进行了技术装备改造、提高自动化、机械化水平,主动兼并重组,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企业集团;二是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建立完善质量控制体系,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建立健全实验室、化验室并配备必要的实验仪器和专职人员,产品实行了标识,自动码坯、打包和装卸;三是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创新研发,提高产品档次,填补我市空白,利废节能降耗效果显着;四是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通过省工信委根据《江西省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并实施相应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