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墙材革新工作的不断深入,大力发展和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根据《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近日,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抄告单,进一步对全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作出规范。
抄告单中要求,全市所有廉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都必须按规定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江西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新型墙体材料。并强调所有享受减免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优惠政策的建设项目,如未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江西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新型墙体材料,由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征收该项目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抄告单中要求,全市所有廉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都必须按规定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江西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新型墙体材料。并强调所有享受减免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优惠政策的建设项目,如未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江西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内新型墙体材料,由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征收该项目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