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点提出了2013年全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八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大依法墙改力度,有序推进“禁粘”工作。从2013年起,全省城市分三批有序推进“禁粘”工作,并将城市“禁粘”工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考核,2013年完成16个城市创建“禁粘”城区目标任务。各地要对本地区“禁粘”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第一批“禁粘”目标任务完成。
二是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加快新墙材行业结构调整。认真谋划和制定2013~2017年烧结砖行业整合改造控制计划,加快24门以下粘土砖瓦窑的淘汰力度,全年完成60座24门以下粘土砖瓦窑的关停任务。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混凝土砖类新墙材产品认定与换发证要求〉的通知》规定,各地要加大对混凝土砖类新墙材产品的质量管理力度,提升混凝土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认真做好混凝土砖类新墙材产品认定与换发证工作。
三是加强企业能耗管理,不断推进墙材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继续开展墙体材料产品生产能耗统计和普查,形成基础数据库,建立长期跟踪调查机制,制定新型墙体材料节能措施,建立“十二五”墙体材料行业节能降耗指标体系。做好浙江省标准《烧结砖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的修订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和计算方法》的宣贯和实施对标工作,大力推广墙体材料生产过程中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确保2013年新型墙体材料生产能耗下降4%,促进全省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
四是加大政策研发引导,加快推进企业品牌建设。积极利用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加大引导企业品牌建设力度,使之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强化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企业检验室建设,设计和编制更加科学的检验室常态管理方案,提高检验室管理水平,全年完成150家新墙材企业的标准检验室建设。全省建立省级新墙材示范线3条以上,创建地方新型墙体材料品牌3个以上。
五是认真落实产业政策,加大新墙材的扶持力度。组织修订新型墙体材料目录(2013版),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返退标准和程序,进一步加大专项基金扶持力度,加快预收资金清理返退,引导社会多元化投资新墙材发展领域,发挥专项基金导向作用。落实国家鼓励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和抑制实心粘土砖生产的税收政策,重点扶持一批工艺装备技术先进、利用地方优势资源,利废量大、节能效果好的新型墙体材料企业,提高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的竞争力。完善烧结砖生产企业关停和转产政策,加大烧结砖产品的淘汰力度。
六是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切实解决《条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针对2012年全省开展《条例》实施情况检查中存在的墙改基金管理、新墙材生产应用、产品质量管理、贯彻执行新国标、行政执法能力、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省里将适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监督抽查,对问题仍然突出的将进行问责与必要的处罚。认真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全省自查和抽查活动,确保专项基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专项基金调控作用和使用效果。对新墙材生产企业的产品和检验室采取不定期抽检,促进我省新墙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七是加大墙改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积极宣传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重大意义和推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经验、做法,重点做好“禁粘”、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工作的宣传,继续开展“宣传月”活动,召开一次烧结制品产业整合提升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利用“浙江省新型墙材网”发布行业相关信息,为企业搭建资讯与营销平台,进一步形成和健全为企业服务的信息网络;加强墙改信息通讯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墙改信息通讯员的宣传报道能力和水平,推动墙改宣传工作深入发展。
八是加强系统建设,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继续指导各级墙改工作机构完善和实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争取更多的墙改工作机构加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队伍,促进全省墙改系统队伍更好更快建设。认真做好《条例》、《浙江省城市城区建设工程全面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实施方案》、《烧结砖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单位产品能耗和计算方法》等政策法规、技术规程和操作技能等培训。加强调查研究,重点做好《浙江省烧结制品墙材生产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技术与措施》、《新型墙材企业检验室标准化管理》、《浙江省蒸压混凝土制品生产企业实施“节能降耗”技术与措施》、《建筑工业化与墙材行业的转型升级》等课题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