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申报省级新墙材专项基金管理,促进赣州市新型墙体材料产业的展。近日,赣州市财政局和赣州市工信委就申请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加强专项基金使用管理等工作联合下发了《关于申报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市财企字「2013」)27号,文件规定:
一是要求各县(市、区)主管单位认真抓好这项工作。要求主管单位按照《江西省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助暂行办法》规定条件,鼓励当地新型墙体材料重点企业积极争取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助。
二是要求各县(市、区) 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好本地申报项目的筛选和初审工作。要求并督促申报单位完善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并附上有关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形式上报市级相关部门。工信局重点审查企业的生产规模、工艺设备和产品的质量等情况;财政部门重点审查企业财务信息、会计核算、资产负债和投入产出等情况。
三是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补助在资金到位后,要求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当地项目主管部门为第一责任人。市财政局和市工信委将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如发现项目不实、执行不力或监管缺失的县(市、区),将取消该县下一年度该项目的申报资格。补助资金在使用管理方面如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将严肃处理。
一是要求各县(市、区)主管单位认真抓好这项工作。要求主管单位按照《江西省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助暂行办法》规定条件,鼓励当地新型墙体材料重点企业积极争取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助。
二是要求各县(市、区) 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好本地申报项目的筛选和初审工作。要求并督促申报单位完善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并附上有关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形式上报市级相关部门。工信局重点审查企业的生产规模、工艺设备和产品的质量等情况;财政部门重点审查企业财务信息、会计核算、资产负债和投入产出等情况。
三是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补助在资金到位后,要求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当地项目主管部门为第一责任人。市财政局和市工信委将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如发现项目不实、执行不力或监管缺失的县(市、区),将取消该县下一年度该项目的申报资格。补助资金在使用管理方面如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