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至23日,在经浙江省政府同意、由省经信委和建设厅联合制定出台的《浙江省城市城区建设工程全面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即将从今年8月1日起施行之际,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在杭州召开各市和经济强县(市、区)新墙办主任会议,部署《实施方案》落实和推进全省墙改工作深化。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浙江11个设区市和义乌、富阳、慈溪、余姚、诸暨等五个县级市城区的建设工程,自2013年8月1日起全面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禁止使用粘土类墙体材料。桐庐等20个县(市)城区的建设工程,自2014年1月1日起全面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禁止使用粘土类墙体材料。其他县(市)城区的建设工程,自2015年1月1日起全面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禁止使用粘土类墙体材料。
《实施方案》明确:所指的城市城区范围,设区市包括了所辖各区,县(市)包括了县(市)人民政府所在镇(街道)以及辖区内其他街道和独立建制的开发区。所指的粘土类墙体材料,是指开挖农用地、破坏生态环境,利用粘土生产的墙体材料。采用建筑废弃物和河道淤泥等生产的已取得省级新墙材产品认定证书的产品不作为粘土类墙体材料。
这一被称为浙江墙改史上最严厉的“禁粘”政策,强调分阶段在全省城市城区范围内将粘土类墙体材料彻底淘汰出局,并把“禁粘”从传统的建筑工程领域扩展为建设工程领域,大大增添了这项“禁粘”政策实施的范围和难度。
专程出席会议的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蔡刚指出,在城市城区建设工程全面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是落实国家对浙江节能目标考核要求的需要,有利于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绿色建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 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际行动。新型墙体材料产业要抓住城镇化建设、绿色建筑、新能源战略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四大战略机遇,实现新型墙体材行业“四化三抓”,即产业规模化、装备现代化、生产标准化、管理现代化,抓好企业规划、抓好典型示范、抓好市场推广应用。
省新墙办主任黄勇总结了上半年工作和部署了下半年安排,并与11个设区市新墙办负责人签署了2013年目标责任书;宁波市墙材和散装办主任徐亦明、湖州市新墙办主任俞福源、金华市新墙办主任陈鼎在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由省新墙办副主任于献青主持,省新墙办、各市和经济强县(市、区)新墙办主任近70人参加会议。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浙江11个设区市和义乌、富阳、慈溪、余姚、诸暨等五个县级市城区的建设工程,自2013年8月1日起全面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禁止使用粘土类墙体材料。桐庐等20个县(市)城区的建设工程,自2014年1月1日起全面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禁止使用粘土类墙体材料。其他县(市)城区的建设工程,自2015年1月1日起全面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禁止使用粘土类墙体材料。
《实施方案》明确:所指的城市城区范围,设区市包括了所辖各区,县(市)包括了县(市)人民政府所在镇(街道)以及辖区内其他街道和独立建制的开发区。所指的粘土类墙体材料,是指开挖农用地、破坏生态环境,利用粘土生产的墙体材料。采用建筑废弃物和河道淤泥等生产的已取得省级新墙材产品认定证书的产品不作为粘土类墙体材料。
这一被称为浙江墙改史上最严厉的“禁粘”政策,强调分阶段在全省城市城区范围内将粘土类墙体材料彻底淘汰出局,并把“禁粘”从传统的建筑工程领域扩展为建设工程领域,大大增添了这项“禁粘”政策实施的范围和难度。
专程出席会议的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蔡刚指出,在城市城区建设工程全面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是落实国家对浙江节能目标考核要求的需要,有利于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绿色建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 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际行动。新型墙体材料产业要抓住城镇化建设、绿色建筑、新能源战略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四大战略机遇,实现新型墙体材行业“四化三抓”,即产业规模化、装备现代化、生产标准化、管理现代化,抓好企业规划、抓好典型示范、抓好市场推广应用。
省新墙办主任黄勇总结了上半年工作和部署了下半年安排,并与11个设区市新墙办负责人签署了2013年目标责任书;宁波市墙材和散装办主任徐亦明、湖州市新墙办主任俞福源、金华市新墙办主任陈鼎在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由省新墙办副主任于献青主持,省新墙办、各市和经济强县(市、区)新墙办主任近7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