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厅墙改处副处长陈良荣为组长,郑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立新等5人为成员的“禁粘”检查验收组,对许昌市“禁粘”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许昌市被省确定为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禁粘”工作的地市后,紧紧围绕“禁粘”工作目标,按照《河南省“禁粘”试点城市验收办法》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落实制度措施,确保工作成效。按照工作步骤,2012年所辖县(市)长葛市、许昌县“禁粘”工作通过验收,长葛市大周镇乡等6个乡镇“禁实”工作通过验收。从平时检查情况看,“禁粘”区域内没有使用粘土类墙材,“禁实”区域内不存在粘土类砖瓦企业,建设工程普遍使用了确认的新型墙材,城市“禁粘”、乡镇“禁实”的工作成效显着。
省“禁粘”检查验收组听取了许昌市“禁粘”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查阅了“禁粘”文件资料汇编,实地查看了部分新型墙材企业,随机抽查了在建的项目工程。检查验收组认为,许昌市开展“禁粘”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工作认真扎实,细致落实,工作亮点突出,任务完成实在,特别是市县乡三级政府都成立了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由住建局牵头,发改、环保、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制度,定期会议、定期沟通、定期通报,联审联批、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许昌市通过网格化管理,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标准、明确范围,把“禁实”“禁粘”工作纳入了政府责任,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不定期检查,形成了全方位的管理体系,取得了显着成效,创造了很好的经验;同时,验收组也对许昌市墙材革新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许昌市住建局局长宁伯伟表示,验收组提出的意见非常符合许昌实际,对指导许昌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墙材革新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将认真研究提出的意见并贯彻落实。下一步将继续开展好“禁实”“禁粘”工作,建立和落实长效工作机制,总结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中的优点和不足,积极克服缺点,充分发扬优点,促进墙体材料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
许昌市被省确定为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禁粘”工作的地市后,紧紧围绕“禁粘”工作目标,按照《河南省“禁粘”试点城市验收办法》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落实制度措施,确保工作成效。按照工作步骤,2012年所辖县(市)长葛市、许昌县“禁粘”工作通过验收,长葛市大周镇乡等6个乡镇“禁实”工作通过验收。从平时检查情况看,“禁粘”区域内没有使用粘土类墙材,“禁实”区域内不存在粘土类砖瓦企业,建设工程普遍使用了确认的新型墙材,城市“禁粘”、乡镇“禁实”的工作成效显着。
省“禁粘”检查验收组听取了许昌市“禁粘”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查阅了“禁粘”文件资料汇编,实地查看了部分新型墙材企业,随机抽查了在建的项目工程。检查验收组认为,许昌市开展“禁粘”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工作认真扎实,细致落实,工作亮点突出,任务完成实在,特别是市县乡三级政府都成立了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由住建局牵头,发改、环保、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制度,定期会议、定期沟通、定期通报,联审联批、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许昌市通过网格化管理,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标准、明确范围,把“禁实”“禁粘”工作纳入了政府责任,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不定期检查,形成了全方位的管理体系,取得了显着成效,创造了很好的经验;同时,验收组也对许昌市墙材革新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许昌市住建局局长宁伯伟表示,验收组提出的意见非常符合许昌实际,对指导许昌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墙材革新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将认真研究提出的意见并贯彻落实。下一步将继续开展好“禁实”“禁粘”工作,建立和落实长效工作机制,总结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中的优点和不足,积极克服缺点,充分发扬优点,促进墙体材料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