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南昌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南昌市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将于2013年9月1日实施。这是我市墙材革新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南昌新型墙体材料产业进入了跨越发展的新阶段。
2001年,我市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了《南昌市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条例》。《条例》实施的十多年以来,我市依法推进墙材革新,全市推广应用新型墙材225.12亿块标砖,节约土地3.71万亩,节约能源139.57万吨标煤,利用工业废渣1645.61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3.49万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对发展的质量和可持续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群众对过上美好生活有了更多的期盼,这些都对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去年8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十二五”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在全国城市城区开展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在县城城区开展“禁实”工作。南昌市和南昌县分别列为全国第一批“限粘”城市和“禁实”县城,要求于2013年底前完成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考核。正是在此背景之下,我市将《南昌市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修订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
新《条例》共二十七条,着力实用。一是明确了立法宗旨。即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二是界定了新型墙体材料的定义,突出了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以非粘土原料生产的用于建筑物墙体的建材产品;三是规定了南昌市禁止使用粘土砖和实心粘土砖的范围;四是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返退、使用上升到了法规规定;五是注重源头管理,明显了各部门职责,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
新《条例》突出三大亮点和特色:一是注重立法前瞻性,把握现在,着眼未来,大胆突破,先行先试,如:新《条例》第十二条,对本市规划区、县区禁止使用粘土砖及实心粘土砖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同时授权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适时扩大禁止使用粘土砖的范围。二是法规授权给了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行政执法权,成为了执法主体,有利于加强监督、管理和执法。三是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返退,取消了专项基金返退应用比例的界定,降低了返退的门槛,有利于支持、鼓励新型墙材应用与发展,同时加大了对违反规定的处罚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对南昌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打造核心增长极将产生深远影响,对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生态南昌、秀美南昌、文明南昌、低碳南昌建设作出贡献。
新《条例》共二十七条,着力实用。一是明确了立法宗旨。即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二是界定了新型墙体材料的定义,突出了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以非粘土原料生产的用于建筑物墙体的建材产品;三是规定了南昌市禁止使用粘土砖和实心粘土砖的范围;四是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返退、使用上升到了法规规定;五是注重源头管理,明显了各部门职责,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
新《条例》突出三大亮点和特色:一是注重立法前瞻性,把握现在,着眼未来,大胆突破,先行先试,如:新《条例》第十二条,对本市规划区、县区禁止使用粘土砖及实心粘土砖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同时授权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适时扩大禁止使用粘土砖的范围。二是法规授权给了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行政执法权,成为了执法主体,有利于加强监督、管理和执法。三是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返退,取消了专项基金返退应用比例的界定,降低了返退的门槛,有利于支持、鼓励新型墙材应用与发展,同时加大了对违反规定的处罚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对南昌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打造核心增长极将产生深远影响,对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生态南昌、秀美南昌、文明南昌、低碳南昌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