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应用认定管理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包括总则、申请条件与认定程序、监督管理、附则四大部分,共二十二条,对认定制度的含义与性质、省市两级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及具体要求、认定动态管理及奖惩等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有四方面创新:一是实行分级管理,将部分常规产品的认定实施工作委托下放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二是加强动态监管,以转变重事前审批、轻事中管理的现象,要求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内认定企业进行1次以上现场核查,我厅每年随机进行抽查;三是建立典型企业信息统计制度,定期统计产量、产值、利税、能耗等信息,为制定政策、标准等提供基础资料和决策依据;四是建立认定企业诚信行为档案,明确了各类诚信行为和失信行为,提出了相应的奖惩措施。
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是促进建筑节能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开展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认定,一是为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可以有效提高产品质量,规范市场秩序;三是可以引导市场消费,便于使用者选择优质产品;四是可以汰劣扶强,促进建筑节能产业健康发展。
《办法》包括总则、申请条件与认定程序、监督管理、附则四大部分,共二十二条,对认定制度的含义与性质、省市两级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及具体要求、认定动态管理及奖惩等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有四方面创新:一是实行分级管理,将部分常规产品的认定实施工作委托下放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二是加强动态监管,以转变重事前审批、轻事中管理的现象,要求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内认定企业进行1次以上现场核查,我厅每年随机进行抽查;三是建立典型企业信息统计制度,定期统计产量、产值、利税、能耗等信息,为制定政策、标准等提供基础资料和决策依据;四是建立认定企业诚信行为档案,明确了各类诚信行为和失信行为,提出了相应的奖惩措施。
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是促进建筑节能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开展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认定,一是为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可以有效提高产品质量,规范市场秩序;三是可以引导市场消费,便于使用者选择优质产品;四是可以汰劣扶强,促进建筑节能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