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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住建局部署“限粘”“禁实”工作

发布日期:2014-05-05 09:22:19   作者:本站
     为贯彻落实伊犁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墙材新标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自治区工程建设设计(烧结页岩空心砌块墙体结构)的通知》的要求,伊犁州住建局4月17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新标准工作的通知》(伊州住建建字【2014】49号),安排部署州直“限粘”“禁实”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责任,强调要求各县(市)要严格执行(伊州政办发【2013】142号)的规定,在伊宁市城区规划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民用建设工程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推广使用烧结页岩空心砌块(砖)、煤矸石多孔砖和多孔砌块等非粘土制品的新型墙材产品;伊宁县、霍城县、新源县、巩留县城区规划区内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察布查尔县、尼勒克县、特克斯县、昭苏县城区规划区内,在2015年底前完成禁实工作,并将完成任务情况纳入县市节能减排考核指标。
     二是抓责任落实,州直各县(市)住建局是落实自治区批准发布《烧结页岩空心砌块(砖)墙体构造》、《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GB-13544-2011)强制性指标通知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的职责;各建筑设计单位在工程项目设计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GB-13544-2011)的规定,施工审查机构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要按照(GB-13544-2011)的规定进行审查:工程质量监管和监理机构要严格履行职责,把好入场关和监督关。
     三是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要求州直各县(市)住建局要将落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自治区工程建设设计(烧结页岩空心砌块墙体结构)的通知》和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墙材新标准工作的通知》(伊州政办发【2013】142号)及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关于执行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GB-13544-2011)标准的通知》(伊州质技监[2013]142号)文件精神情况作为今年工作的重要内容。严禁按旧标准生产的烧结多孔砖进入施工现场。
     四是住建局(伊州住建建字【2014】49号)还强调今年将加强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的联合执法监管力度,择机将组织州质监局和经信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对州直各县(市)重点工程项目,特别对市民生工程项目的执法检查,落实好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伊州政办发【2013】142号)精神,规范州直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和使用市场,大力推广和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扎实做好州直城市(县城)城区“限粘”“禁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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