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2014年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项目计划(第一批)》,明确各市主管部门做好各类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抓好项目的组织协调和检查调度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项目计划书要求完成项目。
通知强调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申请鉴定验收,对超过规定时间3个月以上未申请验收、未因正当理由提出申请延期或无正当理由不完成的计划项目,取消其计划项目资格,3年内不再受理承担单位申报新的项目计划。
通知强调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申请鉴定验收,对超过规定时间3个月以上未申请验收、未因正当理由提出申请延期或无正当理由不完成的计划项目,取消其计划项目资格,3年内不再受理承担单位申报新的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