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印发《关于开展2013年度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的通知》,拟对2013年完成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进行市级验收。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2013年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枣庄市已完成2013年度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经统计,全市共实施改造项目25个、88.39万平方米,将于近期进行市级验收。
按照省住建厅、财政厅2013年度既改项目验收工作部署,枣庄市要求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枣矿集团、枣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自验,自检合格达到验收条件的,整理汇总验收资料,由项目实施单位向市住建局、财政局提交自查报告、申请验收报告及《枣庄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验收意见书》等验收资料。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及能效测评机构组成验收工作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开展市级验收工作。
验收小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审查验收资料、现场检查、编写验收报告、形成项目验收意见等步骤对项目进行验收。对未能通过验收的工程项目,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条件具备后重新组织验收;审查合格的报省级部门进行审查
按照省住建厅、财政厅2013年度既改项目验收工作部署,枣庄市要求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枣矿集团、枣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自验,自检合格达到验收条件的,整理汇总验收资料,由项目实施单位向市住建局、财政局提交自查报告、申请验收报告及《枣庄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验收意见书》等验收资料。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及能效测评机构组成验收工作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开展市级验收工作。
验收小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审查验收资料、现场检查、编写验收报告、形成项目验收意见等步骤对项目进行验收。对未能通过验收的工程项目,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条件具备后重新组织验收;审查合格的报省级部门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