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执行<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应用认定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自2014年4月15日起,向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下放各类砖、砌块、墙板、保温板等4类25项建筑节能常规产品的认定工作。对4类之外的其他技术与产品,将根据工作需要,委托企业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承担现场考察、抽样和复审换证时的现场复查和产品抽样工作。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应用认定管理办法>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探索管理体制改革
发布日期:2014-05-14 09:12:19 作者: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