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绿色建筑推进机制,促进我省绿色建筑普及化、规模化发展,按照“简政放权,上下联动”的原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将一星级绿色建筑的申报、评审权委托下放到符合条件的设区市,评审通过的项目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集中进行公示,再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公告。主要条件是:当地有5个以上绿色建筑项目,制定了开展评价标识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了技术支撑单位,有满足工作需要的专家队伍等。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放一星级绿色建筑申报、评审权
发布日期:2014-05-16 14:21:25 作者: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