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根据《吉林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201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的具体要求,通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5月23日—24日对市区在建工程进行了集中专项检查。
这次共检查了15个在建项目,检查中发现有部分项目没有按照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检查组下发整改通知书两份,针对项目建设的不同情况,进行了分类指导,就相关的法规和文件进行宣传解释。同时将有关的法规和文件发放到每一个项目单位,确保检查无死角,把国家和省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到位。
为了发展绿色建筑,节约资源、能源,针对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墙体材料行业存在的问题,通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提出以下要求:
1. 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行业管理的要求,做好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2. 墙体材料管理部门,要引导墙材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为建筑市场提供优质、环保、节能的新型墙体材料。对不符合《目录》要求的工程不得返还墙材专项基金。
3.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按《条例》和《目录》要求实施建设工程。
4. 质量监督部门要按《目录》要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5. 对建设单位不符合《目录》要求的工程,不得进行节能改造和工程备案。
6. 各检测机构对没有列入《目录》的墙体材料不得接受委托。
经过本次专项检查,规范了通化市墙体材料市场秩序,加强了对新型墙体材料质量的要求,明确了各方主体落实《条例》和《目录》的责任和义务,将进一步促进通化市新型墙体材料行业按照绿色、环保、节能的要求扎实稳步发展。
这次共检查了15个在建项目,检查中发现有部分项目没有按照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检查组下发整改通知书两份,针对项目建设的不同情况,进行了分类指导,就相关的法规和文件进行宣传解释。同时将有关的法规和文件发放到每一个项目单位,确保检查无死角,把国家和省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到位。
为了发展绿色建筑,节约资源、能源,针对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墙体材料行业存在的问题,通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提出以下要求:
1. 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行业管理的要求,做好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2. 墙体材料管理部门,要引导墙材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为建筑市场提供优质、环保、节能的新型墙体材料。对不符合《目录》要求的工程不得返还墙材专项基金。
3.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按《条例》和《目录》要求实施建设工程。
4. 质量监督部门要按《目录》要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5. 对建设单位不符合《目录》要求的工程,不得进行节能改造和工程备案。
6. 各检测机构对没有列入《目录》的墙体材料不得接受委托。
经过本次专项检查,规范了通化市墙体材料市场秩序,加强了对新型墙体材料质量的要求,明确了各方主体落实《条例》和《目录》的责任和义务,将进一步促进通化市新型墙体材料行业按照绿色、环保、节能的要求扎实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