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墙改办“关于开展第一批‘县城禁实,城市限粘’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阿克苏地区经信委积极落实文件要求,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第一批“县城禁实、城市限粘”依法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下发地区各县(市)相关部门,要求各县(市)经(商)信委组织对各县(市)县城“禁实、限粘”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地区经信委。
根据自查汇报情况来看,各县(市)政府对城市“禁实、限粘”工作都十分重视,近几年已相继出台了县(市)“禁实”文件,结合本县(市)情况,制定了“禁实”工作实施规定。县(市)经信委积极组织自查工作的落实,按照自治区墙改办《通知》要求,完成了此项工作。
温宿县经(商)信委在落实自查工作中,认真落实《通知》规定内容,出台了《关于开展温宿县“禁实”工作依法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温宿县“禁实”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检查组,建立以商经、住建、质监、发改、国土等相关部门联合协调工作长效机制,形成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各负其责、全力推进的工作体系。通过经常性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全县“禁实”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为目标,重点对县城内建筑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新型墙材实际使用情况,粘土烧结砖、粘土资源使用,墙体材料企业、生产和产品认定等情况,检查组对26家砖厂及11个建筑施工单位进行检查。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予以整改。
通过检查,对全县重点制砖企业和在建工程在落实城市“禁实”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
根据自查汇报情况来看,各县(市)政府对城市“禁实、限粘”工作都十分重视,近几年已相继出台了县(市)“禁实”文件,结合本县(市)情况,制定了“禁实”工作实施规定。县(市)经信委积极组织自查工作的落实,按照自治区墙改办《通知》要求,完成了此项工作。
温宿县经(商)信委在落实自查工作中,认真落实《通知》规定内容,出台了《关于开展温宿县“禁实”工作依法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温宿县“禁实”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检查组,建立以商经、住建、质监、发改、国土等相关部门联合协调工作长效机制,形成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各负其责、全力推进的工作体系。通过经常性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全县“禁实”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为目标,重点对县城内建筑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新型墙材实际使用情况,粘土烧结砖、粘土资源使用,墙体材料企业、生产和产品认定等情况,检查组对26家砖厂及11个建筑施工单位进行检查。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予以整改。
通过检查,对全县重点制砖企业和在建工程在落实城市“禁实”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