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关于配合2013年度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做好“县城禁实、城市限粘”工作自查的通知》要求,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县城禁实、城市限粘”工作专项检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城市“禁实”“禁粘”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豫建墙〔2014〕17号)文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介绍了检查基本情况
4月21日至5月7日,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抽查了平顶山等15个市县的“禁实”“禁粘”工作。检查组听取了受检市县的工作汇报,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随机抽查了部分工程施工现场和新型墙材企业,按检查计分标准进行了综合评定,并反馈了检查意见。从自查和抽查情况看,各级政府对“禁实”“禁粘”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质量监督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墙材革新领导小组,出台政策规定,制定计划方案,落实制度措施,合力推进工作,受检城市城区内竣工及在建工程未发现有重大违规使用实心粘土砖、粘土类制品及不合规的墙体材料现象;关闭拆除粘土砖瓦窑厂工作到位,未发现有实心粘土砖生产反弹的情况。主要特点有:
(一)工作成果进一步扩大。平顶山、洛阳、新乡、鹤壁、漯河、登封等6个列入国家第一批“城市限粘”名单的城市均提前完成了“禁粘”任务。许昌、南阳等10个省辖市,汝州等25个县级城市通过“禁粘”验收,72个乡镇通过“禁实”验收,年度任务圆满完成。同时,在全省首批5个新型农村社区应用新型墙材示范项目的带动下,农村地区新型墙材推广应用步伐加快。平顶山市宝丰县前营乡大连庄村美苑社区13.28万平方米建筑全部使用经过确认的煤矸石烧结多孔砖。郑州、巩义等市县在新农村建设中也大面积使用了新型墙材。
(二)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汝州等多数市县创造性开展“禁实”“禁粘”工作,形成了政府主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开封市把《开封市新型墙体材料登记证书》作为建设单位申请返退墙改基金的一项必备条件;漯河市印发了《关于实行建筑节能材料和新型墙体材料登记备案制度的通知》,把登记备案材料作为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情况和监督意见书办理前审核把关的重要依据。安阳市于3月份在全市开展了“新型墙材无证产品整治月”活动。新乡市在全省率先推广CL建筑体系,引进了更为科学的FS体系,并在辉县市开始试点。
(三)基金征管进一步规范。一是专项基金征收增长较快。征收率达到88%,创历史最好水平。长垣县强化对基金征管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专项基金征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闭合式基金征管机制,2013年征收基金达1271.2万元。信阳市借全市容积率调整专项预防调查之机,对调整后的42个项目进行核查,追缴了一批专项基金。二是基金返还工作继续加强。焦作市及所辖六县严格实行专项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基本做到了应返尽返。驻马店市制定了专项基金返退实施细则,固始县制作了“墙改基金返退明白卡”,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
(四)宣传工作成效显着。洛阳、郑州、周口市等墙改先进单位,在《中国建设报》上分别介绍了墙材革新工作的先进经验。汝州市在人民网、中华网、《中国建设报》、《中国建材报》、《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等新闻媒体上刊发信息稿件182条。信阳市“闭合式管理”成员单位深入粘土制品容易反弹的城乡结合部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效果良好。
通报指出了检查发现的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禁实”“禁粘”工作监管存在漏洞。一是少数市县对“禁实”“禁粘”完成和巩固情况列入地方政府节能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长效监管机制不够完善,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措施不力,存在着“吃老本”、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现象。二是部分市县对新型墙材的生产应用监管缺失。鹤壁市桃花园小区等施工现场有使用超标准掺配粘土的实心砖和多孔砖现象;个别市县闭合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巡查制度和产品标识制度落实不好,施工现场把关不严,监管存在漏洞,部分县城及城乡接合部有使用未经确认的墙材现象。
(二)新型墙材产业布局及产品结构还不够合理。部分偏远地区、资源缺乏地区和新兴产业集聚区新型墙材企业偏少,难以满足市场需求,也给“禁实”“禁粘”工作带来一定影响。砖类产品比重过大、产品档次偏低、自主研发能力不强及技术改造积极性不高等矛盾依然比较突出。
(三)专项基金征管工作仍需进一步规范。少数市县基金征收仍不规范,如商丘市“打包”征收,变相降低征收标准;辉县市以政府会议纪要名义违规减免基金。大部分市县的返退率仍然偏低,个别市县仍未开展专项基金的返退工作,挫伤了新型墙材使用者的积极性。基金支出结构不合理,漯河、辉县等市县在新型墙材生产、科研、示范方面没有支出。
通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围绕一个目标,推进“禁实”“禁粘”工作。按照我省墙材革新工作“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奋斗目标,必须扎实做好年度工作。各市县要按照省里的工作部署和责任目标,积极推进县城“禁粘”和乡镇“禁实”,继续实行目标管理和主管领导定点联系制度,加强分类指导,重点突破资源缺乏地区新型墙材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大对困难县(市)及乡镇的帮扶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坚持两手抓,巩固工作成果。各市县要一手抓“禁粘”任务的完成,一手抓工作成果的巩固深化。未通过“禁粘”验收的市县,要建立机制,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尽早完成“禁粘”任务;已通过“禁粘”验收的市县,要充分认识到“禁粘”工作的长期性及反复性,克服自满情绪,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效的制度措施,持续推进“禁实”“禁粘”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坚持不懈地做好“禁实”“禁粘”工作成果的巩固深化。
(三)统筹三个环节,规范专项基金征管。征收、返还、使用是基金征管的三个重要环节,征收是为了调控引导,返还是为了鼓励应用,使用是为了促进发展,每一个环节都不可偏废。对个别市县没有开征,或者“打包”征收,或者以政府会议纪要等形式越权免征的行为,必须立即停止,限期整改;对部分市县不返还基金,或者返还比例偏低的现象,必须采取措施,优化服务,做到应返尽返;对不按规定支出,或者超范围、超比例支出的行为,要坚决杜绝。对问题较多的市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财政厅进行重点督办;对拒不改正的,将建议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发展“四化”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规模化、管理现代化、装备自动化、生产标准化是今后我省新型墙体材料产业的发展方向。一要通过提高产品确认和基金扶持门槛,倒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扩大生产规模,提高装备水平。二要通过开展骨干企业、名优产品评选等活动,引导树立品牌意识,加快转型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三要支持发展具有地方资源特色的新型墙材产业集群、产业园区,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四要围绕当地产业集聚区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适时组织新型墙材产销对接活动,重点推介“河南省新型墙材骨干企业”和“河南省新型墙材名优产品”,让新型墙材在产业项目和民生项目中发挥更大作用。
(五)完善五项制度,强化新材应用监管。一要强化产品确认制度,做到条件不够不报批,年检不合格不换证。二要完善确认产品标识管理制度,保证产品出厂有合格证,有统一式样的标识,有分清责任的依据。三要坚持动态考核制度,加大抽检密度,抓好督促整改,确保产品质量。四要落实新型墙材现场应用检查制度,依规查处使用无确认证、无备案证墙材行为。五要建立举报制度,各市县要公布新型墙材生产和应用举报投诉电话、微信号,及时查处信访举报问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用好六种手段,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培育稳定的受众群体;二是利用网络、微信、移动信息平台等新媒介进行宣传,让年轻人和广大网民参与其中;三是利用每年的节能宣传周和各地的特色活动进行宣传,普及墙改和“禁实限粘”知识;四是开展墙改知识进工地、社区活动,建立一支流动的义务宣传队;五是举办专题研讨会、专家讲座、培训班、现场会等形式宣传法规政策,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六是围绕生态文明、中原经济区、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产业集聚区、绿色建筑等经济社会的热点进行宣传,争取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为墙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通报介绍了检查基本情况
4月21日至5月7日,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抽查了平顶山等15个市县的“禁实”“禁粘”工作。检查组听取了受检市县的工作汇报,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随机抽查了部分工程施工现场和新型墙材企业,按检查计分标准进行了综合评定,并反馈了检查意见。从自查和抽查情况看,各级政府对“禁实”“禁粘”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质量监督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墙材革新领导小组,出台政策规定,制定计划方案,落实制度措施,合力推进工作,受检城市城区内竣工及在建工程未发现有重大违规使用实心粘土砖、粘土类制品及不合规的墙体材料现象;关闭拆除粘土砖瓦窑厂工作到位,未发现有实心粘土砖生产反弹的情况。主要特点有:
(一)工作成果进一步扩大。平顶山、洛阳、新乡、鹤壁、漯河、登封等6个列入国家第一批“城市限粘”名单的城市均提前完成了“禁粘”任务。许昌、南阳等10个省辖市,汝州等25个县级城市通过“禁粘”验收,72个乡镇通过“禁实”验收,年度任务圆满完成。同时,在全省首批5个新型农村社区应用新型墙材示范项目的带动下,农村地区新型墙材推广应用步伐加快。平顶山市宝丰县前营乡大连庄村美苑社区13.28万平方米建筑全部使用经过确认的煤矸石烧结多孔砖。郑州、巩义等市县在新农村建设中也大面积使用了新型墙材。
(二)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汝州等多数市县创造性开展“禁实”“禁粘”工作,形成了政府主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开封市把《开封市新型墙体材料登记证书》作为建设单位申请返退墙改基金的一项必备条件;漯河市印发了《关于实行建筑节能材料和新型墙体材料登记备案制度的通知》,把登记备案材料作为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情况和监督意见书办理前审核把关的重要依据。安阳市于3月份在全市开展了“新型墙材无证产品整治月”活动。新乡市在全省率先推广CL建筑体系,引进了更为科学的FS体系,并在辉县市开始试点。
(三)基金征管进一步规范。一是专项基金征收增长较快。征收率达到88%,创历史最好水平。长垣县强化对基金征管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专项基金征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闭合式基金征管机制,2013年征收基金达1271.2万元。信阳市借全市容积率调整专项预防调查之机,对调整后的42个项目进行核查,追缴了一批专项基金。二是基金返还工作继续加强。焦作市及所辖六县严格实行专项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基本做到了应返尽返。驻马店市制定了专项基金返退实施细则,固始县制作了“墙改基金返退明白卡”,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
(四)宣传工作成效显着。洛阳、郑州、周口市等墙改先进单位,在《中国建设报》上分别介绍了墙材革新工作的先进经验。汝州市在人民网、中华网、《中国建设报》、《中国建材报》、《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等新闻媒体上刊发信息稿件182条。信阳市“闭合式管理”成员单位深入粘土制品容易反弹的城乡结合部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效果良好。
通报指出了检查发现的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禁实”“禁粘”工作监管存在漏洞。一是少数市县对“禁实”“禁粘”完成和巩固情况列入地方政府节能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长效监管机制不够完善,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措施不力,存在着“吃老本”、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现象。二是部分市县对新型墙材的生产应用监管缺失。鹤壁市桃花园小区等施工现场有使用超标准掺配粘土的实心砖和多孔砖现象;个别市县闭合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巡查制度和产品标识制度落实不好,施工现场把关不严,监管存在漏洞,部分县城及城乡接合部有使用未经确认的墙材现象。
(二)新型墙材产业布局及产品结构还不够合理。部分偏远地区、资源缺乏地区和新兴产业集聚区新型墙材企业偏少,难以满足市场需求,也给“禁实”“禁粘”工作带来一定影响。砖类产品比重过大、产品档次偏低、自主研发能力不强及技术改造积极性不高等矛盾依然比较突出。
(三)专项基金征管工作仍需进一步规范。少数市县基金征收仍不规范,如商丘市“打包”征收,变相降低征收标准;辉县市以政府会议纪要名义违规减免基金。大部分市县的返退率仍然偏低,个别市县仍未开展专项基金的返退工作,挫伤了新型墙材使用者的积极性。基金支出结构不合理,漯河、辉县等市县在新型墙材生产、科研、示范方面没有支出。
通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围绕一个目标,推进“禁实”“禁粘”工作。按照我省墙材革新工作“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奋斗目标,必须扎实做好年度工作。各市县要按照省里的工作部署和责任目标,积极推进县城“禁粘”和乡镇“禁实”,继续实行目标管理和主管领导定点联系制度,加强分类指导,重点突破资源缺乏地区新型墙材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大对困难县(市)及乡镇的帮扶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坚持两手抓,巩固工作成果。各市县要一手抓“禁粘”任务的完成,一手抓工作成果的巩固深化。未通过“禁粘”验收的市县,要建立机制,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尽早完成“禁粘”任务;已通过“禁粘”验收的市县,要充分认识到“禁粘”工作的长期性及反复性,克服自满情绪,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效的制度措施,持续推进“禁实”“禁粘”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坚持不懈地做好“禁实”“禁粘”工作成果的巩固深化。
(三)统筹三个环节,规范专项基金征管。征收、返还、使用是基金征管的三个重要环节,征收是为了调控引导,返还是为了鼓励应用,使用是为了促进发展,每一个环节都不可偏废。对个别市县没有开征,或者“打包”征收,或者以政府会议纪要等形式越权免征的行为,必须立即停止,限期整改;对部分市县不返还基金,或者返还比例偏低的现象,必须采取措施,优化服务,做到应返尽返;对不按规定支出,或者超范围、超比例支出的行为,要坚决杜绝。对问题较多的市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财政厅进行重点督办;对拒不改正的,将建议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发展“四化”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规模化、管理现代化、装备自动化、生产标准化是今后我省新型墙体材料产业的发展方向。一要通过提高产品确认和基金扶持门槛,倒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扩大生产规模,提高装备水平。二要通过开展骨干企业、名优产品评选等活动,引导树立品牌意识,加快转型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三要支持发展具有地方资源特色的新型墙材产业集群、产业园区,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四要围绕当地产业集聚区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适时组织新型墙材产销对接活动,重点推介“河南省新型墙材骨干企业”和“河南省新型墙材名优产品”,让新型墙材在产业项目和民生项目中发挥更大作用。
(五)完善五项制度,强化新材应用监管。一要强化产品确认制度,做到条件不够不报批,年检不合格不换证。二要完善确认产品标识管理制度,保证产品出厂有合格证,有统一式样的标识,有分清责任的依据。三要坚持动态考核制度,加大抽检密度,抓好督促整改,确保产品质量。四要落实新型墙材现场应用检查制度,依规查处使用无确认证、无备案证墙材行为。五要建立举报制度,各市县要公布新型墙材生产和应用举报投诉电话、微信号,及时查处信访举报问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用好六种手段,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培育稳定的受众群体;二是利用网络、微信、移动信息平台等新媒介进行宣传,让年轻人和广大网民参与其中;三是利用每年的节能宣传周和各地的特色活动进行宣传,普及墙改和“禁实限粘”知识;四是开展墙改知识进工地、社区活动,建立一支流动的义务宣传队;五是举办专题研讨会、专家讲座、培训班、现场会等形式宣传法规政策,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六是围绕生态文明、中原经济区、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产业集聚区、绿色建筑等经济社会的热点进行宣传,争取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为墙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