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绿色建筑设计水平,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加快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发展。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通知,根据《潍坊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潍政发﹝2013﹞31号)要求,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如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且设计文件必须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在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时,必须含有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专篇按照模板执行),凡达不到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一律不得受理。
山东潍坊市实行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制度
发布日期:2014-08-12 09:02:27 作者: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