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省政府部署的禁用粘土砖工作任务,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台州市政府于8月27日下发了《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墙体材料革新实施意见的通知》(台政办发﹝2014﹞124号)。《台州市墙体材料革新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体现了三方面的精神:
一、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实施意见》由市经信委牵头起草,发改、建设、工商、质监、财政(税务)、国土、环保等八个与墙改工作有关联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对《实施意见》进行完善,并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
二、明确工作目标。1、重申了国家、省规定的2015年1月1日起,台州全市城区禁止使用粘土墙材,强制推广新墙材政策;2、要求烧结砖行业真正产能削减,不得越拆越多;3、以倒逼机制强势推进墙材行业产业升级,在能耗上加强监管;4、在环保排放上加强对墙材行业的监管;5、加强墙材行业质量监督管理。
三、强化把关措施。《实施意见》规定:经信在能评审查时严格把关;发改部门在墙材项目立项审批时把关;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取缔无照的墙材企业;国土部门保证保留的烧结砖企业可参加砖瓦用页岩矿的竞拍;质监部门加强墙材质量监督抽查;建设主管在设计、施工许可、施工、监理各环节严格落实墙体革新政策,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查验墙改专项基金凭证,并在质量监督时严格把关;环保部门对烧结砖企业加强查处力度;财政部门对墙改工作予以积极配合。
该《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台州按时完成省下达的淘汰粘土砖,推广新墙材,降低砖瓦行业能耗,推动墙体材料行业的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预计墙体材料行业全面转型升级后,台州可实现每年节能20万吨标煤,相应减排二氧化碳40万吨,二氧化硫上千吨,保护粘土资源450万方,综合利用工业废弃物120万吨。
一、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实施意见》由市经信委牵头起草,发改、建设、工商、质监、财政(税务)、国土、环保等八个与墙改工作有关联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对《实施意见》进行完善,并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
二、明确工作目标。1、重申了国家、省规定的2015年1月1日起,台州全市城区禁止使用粘土墙材,强制推广新墙材政策;2、要求烧结砖行业真正产能削减,不得越拆越多;3、以倒逼机制强势推进墙材行业产业升级,在能耗上加强监管;4、在环保排放上加强对墙材行业的监管;5、加强墙材行业质量监督管理。
三、强化把关措施。《实施意见》规定:经信在能评审查时严格把关;发改部门在墙材项目立项审批时把关;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取缔无照的墙材企业;国土部门保证保留的烧结砖企业可参加砖瓦用页岩矿的竞拍;质监部门加强墙材质量监督抽查;建设主管在设计、施工许可、施工、监理各环节严格落实墙体革新政策,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查验墙改专项基金凭证,并在质量监督时严格把关;环保部门对烧结砖企业加强查处力度;财政部门对墙改工作予以积极配合。
该《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台州按时完成省下达的淘汰粘土砖,推广新墙材,降低砖瓦行业能耗,推动墙体材料行业的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预计墙体材料行业全面转型升级后,台州可实现每年节能20万吨标煤,相应减排二氧化碳40万吨,二氧化硫上千吨,保护粘土资源450万方,综合利用工业废弃物12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