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型墙材生产企业的能源利用管理,提高能效水平,海南省于今年上半年出台2项墙材能效限额标准,用标准约束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能源消耗。
我省于今年4月份出台《蒸压灰砂砖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电耗限额》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电耗限额》2项地方标准,明确规定蒸压灰砂砖和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分别不得高于350千克标准煤/万块标砖和23千克标准煤/立方米,单位产品电耗分别不得高于226千瓦时/万块标砖和17千瓦时/立方米。同时对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对超能效限额标准的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等惩罚措施。
我省于今年4月份出台《蒸压灰砂砖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电耗限额》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电耗限额》2项地方标准,明确规定蒸压灰砂砖和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分别不得高于350千克标准煤/万块标砖和23千克标准煤/立方米,单位产品电耗分别不得高于226千瓦时/万块标砖和17千瓦时/立方米。同时对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对超能效限额标准的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等惩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