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经信委墙改办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之规定,严把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企业申请资料和生产现场审核关,对21家申请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企业的申请资料和生产现场进行了审核验收,现场提出整改4家,补充质料3家,同时要求烧结砖生产企业,按《烧结砖》新标准组织生产后在行申请认定。
最终核准上报14家,经自治墙改办评审核准发证13家,伊犁州墙改办及时将获得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的伊犁高广建材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名单在经信委(AO)政务网上予以公布。
最终核准上报14家,经自治墙改办评审核准发证13家,伊犁州墙改办及时将获得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的伊犁高广建材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名单在经信委(AO)政务网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