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温州市住建委、发改委、财政局、招商局联合发文,简化浙商回归项目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退还结算工作。
文件确定,浙商回归项目新墙材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即对已按规定缴纳该两项基金、资金的浙商回归项目建设工程,新墙材工作机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简化退还手续,提前退还预收的专项基金、资金。
新墙材专项基金:浙商回归类省重大产业项目和预选项目可申请提前退还100%预缴款;浙商回归一般项目可申请提前退还50%预缴款。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浙商回归类省重大产业项目和预选项目予以全额退还;浙商回归一般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75元或按水泥用量每吨1.5元的标准退还结算。以利于抓好该市当前经济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
文件确定,浙商回归项目新墙材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即对已按规定缴纳该两项基金、资金的浙商回归项目建设工程,新墙材工作机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简化退还手续,提前退还预收的专项基金、资金。
新墙材专项基金:浙商回归类省重大产业项目和预选项目可申请提前退还100%预缴款;浙商回归一般项目可申请提前退还50%预缴款。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浙商回归类省重大产业项目和预选项目予以全额退还;浙商回归一般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75元或按水泥用量每吨1.5元的标准退还结算。以利于抓好该市当前经济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