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通过桐庐县乡二级联动,已对全县14个乡镇街道131家混凝土砖(简易作坊式混凝土砖生产企业)落后产能实施淘汰,共淘汰落后制砖设备259台(套),减少产能2.59亿块标砖,腾空土地391.69亩,节约标煤16058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2071.96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36.49吨,有效地保护了土地和生态环境,为新墙材发展腾出了空间,对提高和改善建筑功能作出了巨大贡献。
2014年8月13日,为改变混凝土砖企业“低、小、散、乱”的现状,促进混凝土砖产业升级,提高混凝土砖产品质量,根据《工信部淘汰落后产能2010目录》和《桐庐县淘汰落后产能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的要求,经该县政府第40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出台《桐庐县混凝土砖和铺地砖行业整治方案》,要求到2014年底前,淘汰全县范围内所有单班年生产能力小于1万立方米的混凝土砌块固定式成型机和单班年生产能力小于10万平方米的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成型机。
为确保混凝土砖落后产能淘汰后各建设项目基本能就近就便采购混凝土砖,按市场需求和总体布局要求,同意在现有的基础上再新设立3家混凝土砖企业,必须取得土地使用证,符合《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或《国家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办法》等条件。3家企业建成后,新增生产能力1.8亿块标砖,可满足混凝土砖落后产能淘汰后的市场需求。
2014年8月13日,为改变混凝土砖企业“低、小、散、乱”的现状,促进混凝土砖产业升级,提高混凝土砖产品质量,根据《工信部淘汰落后产能2010目录》和《桐庐县淘汰落后产能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的要求,经该县政府第40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出台《桐庐县混凝土砖和铺地砖行业整治方案》,要求到2014年底前,淘汰全县范围内所有单班年生产能力小于1万立方米的混凝土砌块固定式成型机和单班年生产能力小于10万平方米的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成型机。
为确保混凝土砖落后产能淘汰后各建设项目基本能就近就便采购混凝土砖,按市场需求和总体布局要求,同意在现有的基础上再新设立3家混凝土砖企业,必须取得土地使用证,符合《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或《国家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办法》等条件。3家企业建成后,新增生产能力1.8亿块标砖,可满足混凝土砖落后产能淘汰后的市场需求。